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年产15000吨高端芯片封装用球形粉体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披露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年产15000吨高端芯片封装用球形粉体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战略需要,保障本项目按计划顺利推进,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年产15000吨高端芯片封装用球形粉体生产线建设项目变更项目实施主体及项目选址的议案》。该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变更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概述
(一)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15000吨高端芯片封装用球形粉体生产线建设项目;
2、项目实施单位: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投资总额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总额约3亿元人民币,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资金来源将通过公司自筹资金等方式完成;
4、项目选址: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连云港(3.580, 0.00, 0.00%)市高新区;
5、设计产能:项目设计产能为15000吨/年;
6、项目建设周期:15个月。
(二)拟变更后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15000吨高端芯片封装用球形粉体生产线建设项目;
2、项目实施单位:联瑞新材(连云港)有限公司;
3、项目投资总额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总额约3亿元人民币,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资金来源将通过公司向子公司增资及其自筹等方式完成;
4、项目选址: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经济开发区;
5、设计产能:项目设计产能为15000吨/年;
6、项目建设周期:15个月。
二、本次变更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项目选址的原因
公司拟将年产15000吨高端芯片封装用球形粉体生产线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项目选址由江苏省连云港市高新区变更为江苏省连云港市经济开发区,主要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战略需要,保障本项目按计划顺利推进。
三、本次变更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项目选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仅变更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及项目选址,未改变项目的建设内容,不会对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止目前,该项目原投资计划并未进行实际投资,本次变更不会对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特此公告。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688300 证券简称:联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1-037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联瑞新材(连云港)有限公司
● 增资金额:25,0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本次增资概述
(一)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25,000万元人民币向全资子公司联瑞新材(连云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联瑞”)进行增资,用于连云港联瑞投资年产15000吨高端芯片封装用球形粉体生产线建设项目等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本次向连云港联瑞增资将增加其注册资本,增资事项完成后,连云港联瑞的注册资本将由10,000万元人民币增至35,000万元人民币。
(二)本次增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2021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会议应到会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议案表决结果为7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联瑞新材(连云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91MA221WQHX8
法定代表人:李晓冬
注册资本:1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0年7月22日
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综合楼426-37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进出口代理;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密封用填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增材制造;非金属矿物材料成型机械制造;铸造用造型材料生产;特种陶瓷制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磁性材料生产;防火封堵材料生产;防尘技术装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本次增资前后,公司均持有连云港联瑞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本次增资后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后,连云港联瑞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有利于促进公司及子公司整体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