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环保厅在其新闻一栏中发布《吕梁市印发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方案指明供暖季氧化铝限产30%。但未表明是按生产线,还是按产能限产。
据了解吕梁有9家氧化铝企业共计1165万吨的氧化铝建成产能,满产运行。若粗略按产能30%计算,需限产349.5万吨。
单位:万吨/年;河南、山东减产量按生产线计算;山西减产量暂按产能计算
考虑到长治市隶属“2+26”城市,晋中市隶属山西省“4+2”城市,故将此两个城市的氧化铝产量计算在山西供暖季限产范围之内,预计山西氧化铝产能供暖季期间将减产产能为436.5万吨/年。
此前山东省滨州公布《关于印发滨州市2017-2018年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要求山东魏桥集团13家电解铝企业合计741万吨产能取暖季限产34.7%,约257万吨产能要求错峰停产。紧随其后,次日凌晨,中铝山东公司经研究决定,非冶金级氧化铝再调100元/吨,达到3900元/吨。
我国氧化铝只要集中在山西、河南、山东等地区,目前河南、山东地区的主要相关城市已经发布通知,宣布提前进入采暖季错峰生产。据统计,采暖季限产期间,“2+26+3”城市涉及电解铝运行产能占全国总产能30%以上,而涉及氧化铝运行产能占全国总产能40%以上,甚至要大于电解铝的限产力度。
此次山西吕梁氧化铝限产,也能可能导致接下来其价格再次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