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首部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质量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近日发布,其中多项措施涉及矿业行业特别是矿山企业发展。
指导意见提出,提高供给质量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攻方向。到2020年,要实现供给质量明显改善,供给体系更有效率,建设质量强国取得明显成效,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实现价值链升级。实现区域特色资源、环境容量和产业基础等资源优势充分利用,产业梯度转移和质量升级同步推进,区域经济呈现互联互通和差异化发展格局。加快海绵城市建设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指导意见明确要求,要提升原材料供给水平。鼓励矿产资源综合勘查、评价、开发和利用,推进绿色矿山和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提高煤炭洗选加工比例。提升油品供给质量。加快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焦炭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稀土、石墨等特色资源高质化利用,加强石墨烯等前沿新材料布局,逐步进入全球高端制造业采购体系。
为破除质量提升瓶颈,在政策和制度方面,将支持企业瞄准先进标杆实施技术改造,开展重点行业工艺优化行动,组织质量提升关键技术攻关;推动企业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鼓励、引领企业主动制定和实施先进标准;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同时,将构建质量增信融资体系,支持企业运用保险手段促进产品质量提升和新产品推广应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形成中国特色质量管理模式和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