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名称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4.2万吨蜡产品和0.2万吨特种粉体项目
建设单位:扬州天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该项目拟选址于扬州化学工业园区E1地块内,拟规划用地面积约50亩
投资金额:约2亿元
项目概况及建设内容:该项目拟购置反应釜、钢带造粒机、喷雾塔等主要生产设备约76台(套),配套建设生产厂房、仓库等建(构)筑物约9719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精炼蜡1.5万吨、特种蜡1.3万吨、氧化蜡0.6万吨、乳化蜡0.8万吨和0.2万吨特种粉体的生产加工能力。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扬州天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惠巧玲
电话:025-58393899 电子邮箱:2853965116@qq.com
三、 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联系人:孙工
电话:025-85699062 电子邮箱:sunyining@jsaeit.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受委托→现状调查→资料收集→公众参与调查→现状监测→报告书编制→评审审批
工作内容:严格执行国家现有的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在认真做好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的基础上,通过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程度和范围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经济合理的污染治理措施。
五、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②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③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
④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⑤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将采取问卷调查方式,征求本项目所在地周围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