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体网加盟代理协议
项目名称:粉体网( ) 地区项目授权合作商
甲方:
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箱:
地址:
乙方: (授权代理方)
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箱:
地址: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粉体网( )地区项目的招商代理,设立本地区工作办事处,并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a. 本协议所称的招商代理,是指由甲方授权国内外有实力的组织、社团或公司作为( )地区项目企业的招商代理人(乙方),并签订招商代理合同,授权乙方在( )地区进行项目企业招商,入驻粉体网成为会员单位,并做好服务及市场推广。
b. 项目企业是指涉及本地区粉体原料、工艺、设备、产品等经营企业(包括一、二、三产业及其它相关产业或企业)。
二、项目代理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境内外法人、其他组织;
b. 具有诚信履约能力;
c. 在本地区具有较高知名度、影响力和良好的业绩,有广泛的客户联系渠道和客户群;
d. 熟悉对内、对外招商的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e. 其它由甲方规定应具备的条件。
三、地区办事处设立标准:
a. 乙方取得项目代理资格后,在甲方的指导下应在 天内完成粉体网( )地区办事处筹建工作。
b. 粉体网( )地区办事处应具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并按照粉体网总部(甲方)的标准要求制作标牌,亮牌经营。
c. 地区办事处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俗良德,无任何违法纪录。
d. 地区办事处工作人员应向粉体网总部(甲方)报备,审核通过后方可从事粉体网地区项目的推广工作。
e. 地区办事处实行业绩量化指标考核。地区办事处运营当年度应引导入驻粉体网企业应不少于300户,二年内实现本地区企业入驻率达到50%。
f. 设立地区办事处应一次性向粉体网总部交纳保证金 万元(视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在20000元至50000元之间确定),用于地区办事处业绩的量化考核。连续两年未完成量化考核指标的,取消乙方的项目代理资格,同时取消设立的地区办事处,保证金不予退还。
g. 招商代理协议期满未续签协议的,但代理协议终止后,经粉体网总部(甲方)审核后一个月内退还保证金。
h. 地区办事处运营后,乙方应每年向粉体网总部(甲方)交纳品牌运营推广费 元(视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在5000元至10000元之间确定)。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a. 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代理“粉体网”招商、招展及相关联络工作。
b. 甲方负责按粉体网总体方案和实际需求统一划分与分配招商项目量化指标,用于业绩考核。
c. 甲方根据“粉体网平台收费标准”收取乙方所招商的会员企业在市场运营和服务期间所产生的平台运行服务(维护)费、商品交易费、广告费以及其它需求产生的费用。
e. 甲方有权利审核乙方招商的会员企业的入驻资格,且具有最终决定权。
f. 甲方负责乙方所招商的会员企业在市场运营和服务期间的统一管理。
g.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约行为做出约束,对情节严重者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进行整改,若乙方的行为对于甲方、所招商企业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a. 乙方负责代理“粉体网”在本地区项目企业的全面招商、市场推广及相关联络工作。
b. 乙方在招商过程中需统一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目费用的收取价格,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统一的项目价格。
c. 乙方应对其所招商项目企业说明需要向甲方缴纳的相关费用、服务内容、重要合同条款和乙方的风险、义务,按照代理合同的条款对客户进行全面细致的解释。
d. 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的形象,不得利用甲方的品牌和形象从事与本协议无关或有损甲方声誉的业务、不得单方面发布未经甲方授权的宣传广告资料,所有的宣传广告内容须经过甲方审核方可对外公布。
e. 乙方以甲方开具的统一格式的付款通知函,联系商户缴款事宜,未缴清所有应付费用的项目企业,甲方有权不予办理入驻手续,不提供会员服务。
f. 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解决在市场运营和服务期间就招商项目企业发生的各种纠纷。
六、代理费用及结算
a. 代理费用是指粉体网平台在市场运营和服务期间向会员企业收取的平台运营服务(维护)费、产品交易费、广告费等以及其它费用按一定比例给予合作代理方的结算费用。
b. 经双方同意,在本协议所代理的本项目招商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甲方须按照如下公式支付乙方代理费用:
会员企业的数量(“X”为收费企业数) | 代理费用比例 |
X<30 | 70% |
30≤X<100 | 65% |
X≥100 | 60% |
c. 地区办事处设立并运营后,为维护地区办事处利益,粉体网总部(甲方)一般不再直接接纳地区办事处辖区内企业入驻。为便于区域化规范管理,对直接入驻粉体网总部(甲方)的企业,甲方统一做区域化分配,其代理费用按收取费用的 %比例还返(视具体情况在10%至30%之间确定)。
d. 乙方应在甲方支付款项前向甲方提供与代理费金额相符的合法发票。
e. 双方结算账户如下:
项目 | 甲方账号资料 | 乙方账号资料 |
户名 | ||
开户行 | ||
账号 |
七、违约责任
a. 乙方经营行为给粉体网系列品牌造成严重损害,或产生恶劣影响,且经甲方书面要求整改而未改过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且有权视情况扣除乙方相应金额的返佣金额并处于罚款。
b. 甲方没有正当理由逾期一个月未向乙方支付乙方应得的当期服务费,且经乙方书面通知后仍未履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当期服务费并要求赔付滞纳金。
八、退出机制
a. 协议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内,如双方同意续签,应签订书面续签协议。否则,协议到期后自动终止。
b. 在市场运营和服务期限内,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本协议,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终止。且在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可提前终止本协议。
九、保密条款
a. 乙方同意并确认,在乙方为甲方提供渠道服务及宣传推广服务的过程中,乙方有可能获得甲方及甲方的关联单位有关的商业、技术等各方面的信息(下称“保密信息”),而乙方及为其服务的工作人员对该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b. “保密信息”是指任何以口头、书面、图表或电子形式存在的信息。
c. 任何涉及甲方及其关联单位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商业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处理手段、财务信息。
d. 任何甲方及其关联单位的技术秘密或专有知识、文件 、报告、数据、客户软件、流程图、数据库、知识、及贸易秘密,无论上述信息是否享有知识产权。
e.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在任何时候不得向甲方以外的第三方泄露上述事项,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f. 本协议的保密条款在协议的有效期内以及协议终止后持续有效。
十、免责条款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甲方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的,或使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不视作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对此表示认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且无法避免的客观事件,如战争、自然灾害、政府禁令等,包括由于政府政策调整或甲方职能变化而导致协议无法履行等,均属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指诸如互联网骨干网光缆出现故障而损坏,通信线路或服务器发生超出甲方防范与预见能力的故障,甲方平台受病毒感染或黑客攻击等类似事件。
十一、其他
a.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就同一事项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约定不同的,以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
b.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c. 甲方提供的销售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会员服务”、产品说明手册等,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崇明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b. 本协议有效期为 ( ) 年,即从 年 月 日 到 年 月 日止。本协议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满后,如双方无任何异议,均同意继续合作,乙方具有优先协议续签权。
甲方: 益非亚 乙方:
(盖章) (盖章)
甲方授权代表: 乙方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粉体网平台收取费用标准如下:
类型 | 周期 | 产品 单价 | 标准产品 | |
配置 | ||||
平台运营服务(维护)费用
| 一年
| 3000元/年 | 店铺待开通、装修运营服务、产品排名优化 | |
会员企业特定消费项目费用 | 按照实际金额 | 600元起 | 产品排名竞价、图文广告、产品自主推荐等等 | |
产品网上交易费用 | 按照设定的交易抽成抽取 |